从明年1月1日起,由建设部制定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在内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
该办法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将有权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并且,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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