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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产权处组织职工学习《物权法》

发文日期:2007-04-01 12:00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中心动态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局面的精神, 330下午,市产权处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了《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101日起行,这是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是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贯彻学习好《物权法》,市产权处把对《物权法》的学习安排到了职工培训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通过专人授课,统一学习的方法全面加以落实、在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对《物权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部分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分析,确保《物权法》的相应规定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而为推动我市房地产事业健康和谐地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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