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中心动态 :发挥文明单位带头作用 打造“无烟”服务大厅

发挥文明单位带头作用 打造“无烟”服务大厅

发文日期:2011-05-08 09:28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中心动态

国家卫生部下达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今年5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市产权处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打造“无烟”办公环境整治活动。活动中,产权处加强宣传教育,在服务大厅内增设了禁止吸烟警示标志,多媒体大屏幕滚动播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并在大厅宣传栏制作了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版,营造禁烟工作氛围。市产权处党委书记、主任张春德表示,要达到无烟办事环境,首先有赖于自身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作为文明单位要在禁烟工作中起到一个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辐射作用,在履行“禁烟令”的同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在社会中形成一个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目前,市产权处以撤销了服务大厅内原有的吸烟区,各办公室负责人签订了无烟办公责任状,并将办公室的烟灰缸进行了统一上缴,表明了干部职工们打造无烟办事环境的决心。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起“劝烟员”的职责,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对有吸烟的办事群众及时上前劝阻,将禁烟工作向群众进行有效的宣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