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万人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自然资发〔2020〕15号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市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以及按照全市万人评活动总体安排,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市工作主题主线,推动市自然资源领域聚焦中心、求真务实、担当有为,提升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作风整顿成果,经局党组2020年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万人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机关作风
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2020 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化 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作风整顿成果,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企业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服务保障用地用矿、注重纠建并举,推进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叫响不动产“办证不求人”特色品牌,为推动鹤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精细化程度,加大研究和解决问题力度,提升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和履职尽责能力。着力解决对上级政策读不透落不好,改革发展难题不研究不破解,复杂矛盾推拖绕;工匠精神缺失,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精通,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切实瞄准百姓关心、企业关切、社会关注,集中攻坚整治,让企业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便民利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审批方式传统,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难,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跑腿”的问题。坚持一盘棋思想,实现更高质量的“一网通办”,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对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建设,对标对表国际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继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方法和途径。
(三)加强服务保障力度,用足用好《进一步优化用地用矿报批服务的若干意见》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主体用地多次审、重复测、链条长,矿地审批衔接不畅、区域重叠等问题。服务保障“百大项目”,优化用地用矿报批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空间资源供给。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展专项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聚焦贯彻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化解信访积案,坚决整治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整治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五类突出问题,持续精简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作风不实的“五不”干部及时调整,对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督促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人事科,完成时限:12 月 31 日前)
二是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三集成”服务,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年底前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有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更加便民高效,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登记财产”对标,不断完善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优化不动产登记方法和途径,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满意度。(牵头单位:不动产登记局,配合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领导干部任性用权、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査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四是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完善工作,清理下属单位、中介机构涉企收费;持续开展“清赖行动”,开展“失信违诺”事项自査工作。建立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利用“万人评”等平台对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每个科室都要按照“万人评”活动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将每天办理的业务录入系统,市局安排专人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抽查业务办理、政策解答、服务态度等内容。市局还将组织与用地、用矿单位的座谈,了解群众最关注的和最不满意的问题,对照问题找差距。(牵头单位:人事科,配合单位:数据中心、审批科、法规科,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二)推动改革创新。
一是优化用地用矿报批服务。保障 “百大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优化土地勘测定界调查方式,综合运用各种调查和遥感成果,提前开展用地组卷前期工作,努力化解组卷受制于勘测数据问题;实行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行要件容缺受理,建立审批进展追溯查询机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调整用地规划要聚焦“百大项目”。(牵头单位:审批科,配合单位:矿管科、储量科、权益科、利用科、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局,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和“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网上办;完善信息和服务公开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和社会化服务向社会公开;积极保障数据供给,推进齐齐哈尔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改造升级与省、市平台对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审批科,配合单位:办公室、数据中心、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三是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简化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取消登记环节和登记书,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内容纳入评审备案管理,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要件。缩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只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与范围,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进行评审备案。(牵头单位:储量科,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持“净地”出让,推广“标准地”出让,降低用地成本。推进土地二级市场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 见。积极推行“多评合一、多测合并”制度,广泛采取联合勘 验,联合测绘等方式,着重推进成果共享,努力实现“多验合 一”。(牵头单位:审批科,配合单位:矿管科、储量科、权益科、利用科、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局、规委办、测绘科,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三)建立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自然资源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成绩对象名单制度,加快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法规科,配合单位:办公室、数据中心、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二是规范领导干部“走流程”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常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深化拓展“走流程”的内容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持续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昐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亲身体验为主,结合各自分工、分管、联系监督的领域确定“走流程”形式。(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配合单位:审批科,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三是落实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制度。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制度,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本着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准确把握、宽容失误,客观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落实容错免责清单,给干部“试错权”,注重容错免责结果运用,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切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人事科,完成时限:8 月 31 日前)
四是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市局成立营商环境评价 工作专班,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均为专班组成人员。市局不动产登记局、审批科分别负责财产登记和办理建筑许可两项指标的填报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具体职能分别负责具体填报事项的政策研究、材料收集、填报事项分析、现场后援等工作。其中财产登记专题填报人员由市不动产登记局抽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测绘科、信息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通过开展模拟演练、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专班能力;配合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由审批科负责,抽调权益科、审批科工作人员,按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的要求全力配合填报工作。(牵头单位: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科,配合单位:各业务科室,完成时限:7 月 31 日前)
四、强化组织落实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严肃问责通报。各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改作风优环境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担负起直接责任,各级作风整顿领导机构要担负起统筹推进、督办落实责任,制定干部作风“五整治”、领导干部“走流程”、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工作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形成人人有责、层层尽责的责任体系,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要求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各位分管领导按照具体分工形成分管领域落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本科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培训计划等内容,于 5 月 27 日前将子方案交行政审批科汇总。
二是苦练内功本领,提升专业能力。所有科室、部门对照三定方案梳理出本单位的主要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对 本单位涉及的每项业务,每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熟练掌握、准 确表达,各单位各部门分业务制定具有特色的流程图、操作书。 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加强干部教育 培训,培育形成各类专业技术骨干团队。广泛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做到政策重大调整必讲、业务骨干必讲、赴上级业务培训和先进地区学习必讲,带动干部更新观念、提升能力。
三是强化典型宣传,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发掘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先进经验做法、优秀成功案例,在全系统加快复制推广。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和典型经验,集中报道提高不动产登记水平、优化用地用矿报批服务、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改革涉企办事流程等方面的重要进展。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实现了“一窗受理”、压缩工作时限、网上预约、税费通缴、自助查询等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此次以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试评价为契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为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对标先进地区,夯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结合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工作要求,到 2020 年 8 月底前,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再优化、要件再精简、时限再压缩,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创造流程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登记程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税费通缴”。在中心城区已经实现“税费通缴”的基础上,在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升级税费缴纳系统,推行“税费通缴”业务,减少服务对象跑腿次数。(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分局,确权登记局协调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南三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 年 8 月底前)
(二)压缩登记时限,精简登记内部环节。将全市不动产登记流程再次进行优化,整合功能相近程序,如受理和收费整合为一个环节,登簿和缮证整合为一个环节,减少工作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2020 年底前一般登记时限压缩到 3 个工作日,涉企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当日办结。(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0 年 6 月底前)
(三)夯实登记基础,加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探索取消纸质登记档案存档,可数字的数字化保留,可扫描的,扫描件存档,逐步形成登记数据向电子化过渡,最终形成数字化的登记档案数据库。在现有土地测绘信息已经数字化基础上,探索取消纸质图件,宗地图形以数字格式存储,逐步推行登记数据电子化、数字化。(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科。完成时限:2020 年 8 月底前)
(四)增加信息透明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件清单全面公开。根据不动产登记各项法律法规及我市工作实际,对申请要件实行清单管理,依法逐项梳理要件清单,依法应当取消的,予以取消,依法应当提供的,明确要件形式、内容并全部予以公示。杜绝群众按要件清单提供材料,但无法受理的情况发生。二是登记费用全面公开。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相关税费逐项予以明确,并多渠道公开。三是投诉途径全面公开。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测绘分别设立咨询、投诉途径,如电话、电子信箱、网站咨询窗口等,并多渠道予以公示。四是地图(地籍图)全面公开。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公开市本级地图(地籍图),方便群众查询,同时测绘部门组织对地图(地籍图)进行定期更新。(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科。完成时限:第 1、2、3 项 2020 年 6 月底前,第 4 项 2020 年 8 月底前)
(五)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一是市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土地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实施上传政务服务平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可直接提取,不需要申请人自行提交。二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逐步实现与住建、民政、户籍、公证、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信息资源实时共享,推进政务平台信息互认。(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益科、利用科、审批科、办公室,各区自然资源分局。确权登记局协调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完成时限:第 1 项 2020 年 7 月底前,第2 项 2020 年 8 月底前)
(六)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84%依申请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受理 24 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完善缴费缴税方式,进一步研发网上缴费缴税;尝试完善抵押登记电子档案,取消文本档案留存;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等服务。(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局协调市营商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0 年 8 月底前)
(七)提升登记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延时服务。为解决“上班时间需请假办、休息时间办不了”等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已实行“午间服务”,周六延时半天的基础上,实行“周六全天办”延时服务。二是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加大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力度,2020 年底市本级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相关业务延伸至驻齐全部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网办率达到 50%以上。三是设立“企业专区”,建立“企业管家”制度。设专岗对接涉企业务,专人负责业务指导、政策解读等全程服务,建立涉企业务台账,定期跟踪回访,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提升企业满意度。学习广州等先进地区的做法,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1 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提前介入,在竣工验收环节协助企业完善首次登记相关材料,方便企业登记。土地转移登记环节不再要求重新测绘,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四是探索实行容缺登记制度,对部分登记要件(如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承诺延期提供的,可先行登记。(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局协调市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完成时限:第 1 项 2020 年 6 月底前,第 2、3、4 项 2020 年 8 月底前)
三、工作分工
成立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局长崔凤臣同志担任,副组长副局长巩志伟同志担任。确权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办公室、权益科、利用科、审批科、测绘科、各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确权登记局,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确权登记局负责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负责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负责受理不动产登记投诉。
(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面落实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税费通缴”;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压缩时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延伸抵押登记服务范围、做好数据共享的相关工作,对要件形式、质量等要提出明确要求,保证数据共享方便、快捷、准确;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尤其是涉企业务的服务水平。
(三)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做好信息共享的技术支持工 作。
(四)办公室负责将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2 个工作日内上传政务服务平台。
(五)权益科、利用科、审批科负责将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审批材料和宗地测绘信息 2 个工作日内上传政务服务平台。
(六)测绘科负责协调推进不动产登记测绘信息数字化工作;督促测绘机构承诺对地图(地籍图)进行定期更新。负责受理测绘业务投诉工作。
(七)各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将规划核实、土地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 2 个工作日内上传政务服务平台;负责配合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落实《方案》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密切协同,加强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和信息交流,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三)报告进展,强化监督。各责任部门要倒排时间表,合理安排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每月要向市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由确权登记局汇总后向市局党组汇报。对进展缓慢、推进措施不力的,市局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限时整改并跟踪督办;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回应关切。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和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不动产登记顺畅运行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万人评”
活动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万人评价机关中层科处室和基层单位活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齐督考发〔2019〕12 号)和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全市“万人评”活动服务对象信息报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按照全市“万人评”活动总体安排,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市工作主题主线,推动市自然资源领域聚焦中心、求真务实、担当有为,提升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此项活动有效开展、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顽疾,对自然资源局机关中层科室和事业单位开展多维度、动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价,以评促管、促改、促优,倒逼参评对象出真招、实招、硬招,达到市委督考办抽查评价和服务对象直接评价“双满意”的目标,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评价对象
(一)市局机关科(室、局)、总工程师、总规划师;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三、评价内容
“万人评”活动重点围绕参评对象工作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及廉洁履职(“3+1”)四个方面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
四、评价方式
在市委督考办抽查评价和服务对象直接评价的基础上,市局“万人评”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依托“智慧督考”大数据评价系统,建立服务对象全员登记、科室承办业务全部录入、核对录入信息、电话抽查、限时调查反馈、半月汇总、每季通报的评价反馈机制。
(1)服务对象全员登记。由信访和法规科在一楼信访室,对所有前来市局主楼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利用“访客扫码进门信息收集系统”进行登记,核定身份信息,填写办理事项、前往科室、联系电话等内容,并与相关科室联系核实后,再进一步办理业务。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外,不在市局主楼办公的事业单位由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专门设置本单位的“访客扫码进门信息收集系统”。
(2)及时录入业务办理信息。参评单位每天下班前务必将当天办理的业务录入到“万人测评系统”,包含业务咨询以及未办结业务。
(3)核对录入信息。由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负责核对“访客扫码进门信息收集系统”与参评单位录入业务办理信息的一致性。对第一次未能及时录入的单位,以制式提醒函的形式进行对负责人进行提醒;对第二次未能及时录入的单位,通报到主管领导;对第三次未能及时录入的单位,由市局纪检组长对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
(4)电话抽查。由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负责每天以电话形式抽查 5-6 个参评单位的服务质量,达到每周每个单位至少抽查 1 次。抽查内容为服务对象对参评单位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四个评价,回访人员在《抽查评价登记表》上进行评价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抽查对象由该单位信息科提供当周业务办理数据并纳入抽查范围。
(5)调查反馈。对有“不满意”的评价意见,问清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原因,并将评价情况反馈涉及科室或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调查,三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至人事科。
(6)半月汇总。每半月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会同人事科将抽查评价情况汇总后,报常务副局长阅批,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要情况要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7)每季通报。将各单位工作录入情况、抽查情况以及“不满意”评价意见的调查反馈情况,以领导小组的形式通报下发全系统。
五、结果确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并按得分高低对参评对象进行排序。档次划分。按照对参评对象服务质量评价的满意度分为最满意科室(基层单位)、满意科室(基层单位)、不满意科室(基层单位)。服务质量评价全部为满意的划定为最满意科室(基层单位),依据服务质量评价为“一般、不满意”的比率确定不满意科室(基层单位),其他根据服务质量评价确定为满意科室(基层单位)。“万人评”活动评价结果由市局党组会会议审定。
六、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作为各科(室、局)、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量化考评的重要依据。满意科室(基层单位)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考虑;不满意科室(基层单位)取消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批评,列为重点后进整改对象。 一年四个季度均被评定为不满意的科室(基层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万人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崔凤臣同志担任,成员由党组成员组成。下设万人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宋贵春同志担任,成员由人事科、办公室、综合改革科、机关党委、法规和信访科、市自然资源数据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落实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参评单位抓好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评价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制定各类评价标准并监督落实;负责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监督检查评价等工作。各参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严肃参评纪律。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价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虚报漏报办事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对违反参评纪律并经查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现双满意目标。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参评部门(单位)亮相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在市委督考办抽查评价和服务对象直接评价中获得“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