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
齐不动产发〔2020〕8号
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
按照《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齐政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现将压缩登记业务时限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11月24日开始,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转移登记(法判除外)、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