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第一神经精神病医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新江路《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000381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市第一神经精神病医院
2018年12月0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