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岸办事处园丁小区1号楼03单元06层64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5060556。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艳玲
2018年12月2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