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东市场小区20号楼半地下7号楼《销售许可证》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金和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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