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莹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梁志明、王显文坐落于龙沙区纸厂小区62号楼04单元02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14-0236798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月莹
2019年7月1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