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义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沿江办群力小区23号楼04单元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富(2000)0008112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康义明
2019年7月2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