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守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滨湖小区城建3号楼01单元02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0065042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守忠
2019年8月5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