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张会纯坐落于龙沙区赵园小区2号楼02单元05层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237257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国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