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4执恢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登记在被执行人朱琳名下坐落于铁锋区曙光大街61号02单元03层03号、04号、09号、10号《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证号:S200934798、S200934799、S200935004、S200934939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1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