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二厂综合楼小区1单元12层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证号:AY200703491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国祥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