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吉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运建小区33号楼6单元6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02-0351771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吉忠
2019年8月6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