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喜乐人家小区3号楼02单元04层03号《不动产权证》丢失,证号:2019-002174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晓彤
2019年7月2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