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德被小区12号楼(市直机关住宅楼)01单元11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817173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湘齐
2019年8月2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