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市政小区4号楼4单元02层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证号:黑(2017)齐齐哈尔市不动产权第0043657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郝秀英
2019年9月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