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湖西4号楼4单元5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0538636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成
2019年10月8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