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凤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郭建秋坐落于龙沙区第一医院小区3号楼03单元04层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6-2357067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88948号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连凤
2019年10月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