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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讯联办过户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09-16 10:15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专栏:政策文件

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讯

联办过户的通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分中心及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提升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时效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2〕4号要求,前期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办过户基础上,2022年9月15日起,启动不动产登记与热讯联办过户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当事人可根据需要在《联合更名承诺书》中勾选联合更名业务,提出联办申请。

2.受理窗口将业务申请信息推送至相关联办部门。

3.各联办部门收到申请信息后分别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直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由联办部门及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15


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讯联办过户的通知 齐不动产发[2022] 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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