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丽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商干校小区2号楼03单元07层02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S201604340。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丽波
2019年1月10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