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锡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沙区龙沙小区20号楼1单元1层4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锡臣
2019年3月7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