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人王丽新坐落于建华区东市场小区6号楼3单元5层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00501号。现根据《不动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晶
2019年3月2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