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云、王丽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东都汇一期A03-25号楼01单元601号《棚改备案介绍信》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云、王丽文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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