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传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红岸办事处大宝小区车库00单元01层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2006-0100414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传娜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