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铁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将产权人郑树芳坐落于铁锋区光荣街道新二路委250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该房屋注销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