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龙赵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华区荣华小区1号楼04单元02层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312868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庆龙 赵丹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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