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陆军(2019)黑0204执恢4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将登记在被执行人于框业名下的坐落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高层)2号楼01单元15层02号(不动产权证书号S201328132号、建筑面积171.82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4.91平方米)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