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富拉尔基区沿江办事处乙区25楼02单元01层0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108967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富(2000)0008866号丢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丽华
2019年7月19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