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铁锋区人民小区25,26,27号楼01单元17层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证号AY2004014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朱志刚
2019年6月14日
黑公网安备 2302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