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房屋面积变更程序
【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1号
【联系电话】0452-2552933
【设定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申请条件】房屋面积变更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交易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记载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丢失的,提供公示声明土地证作废的手续)
4.划拨土地的提供土地出让金票据(非住宅房屋土地划拨转出让的,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票据;划拨转租赁的,提供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票据、年租金票据)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测绘报告
8.现场查看表(房改房无需提供)
9.房屋翻扩建的,还应提供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综合验收手续
10.房改售房房屋面积变更的,提交审批表、收据、发照通知单
11.询问笔录
1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代为申请,成年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法院宣告其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书及监护关系证明
13.除楼房小区以外的不动产,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
【办理流程】
第一步 携带项要件清单内的要件,到产权处的导办窗口进行要件核查,填写业务申请表并领取受理窗口排号单。
第二步 在综合受理窗口将要件、申请表提交给办理人员。(无需复印,无需走动)等待窗口人员出具预受理单及缴税、收费确认单。
第三步 接收预受理单,按缴费单、缴税单缴纳税、费。(统一窗口进行收费、税)。
第四步 规定工作日后缮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取证为止,四个小时。
注:以上所涉及的工作时限不包括测绘机构返工和材料不全所占有的时间;对不足规定栋数的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收 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