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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一般抵押程序

发文日期:2019-08-08 11:46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房屋一般抵押交易程序

 

【办理机构】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1

 

【联电话】0452-2552933

 

【设定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个人取得房证后办理抵押贷款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询问记录

(4)主债权合同(借款合同.供货合同)

(5)抵押合同(多个抵押物需要提供抵押物清单,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

(7)登记费票据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保证合同

 

【办理流程】

第一步 携带事项要件清单内的要件,到产权处的导办窗口进行要件核查,填写业务申请表并领取受理窗口排号单。 
  第二步 在综合受理窗口将要件、申请表提交给办理人员。(无需复印,无需走动)等待窗口人员出具预受理单及缴税、收费确认单。
 
  第三步 接收预受理单,按缴费单、缴税单缴纳税、费。(统一窗口进行收费、税)。 

第四步  规定工作日后缮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 周六8: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从受理环节始到取证为止,缴费后四个小时

注:以上所涉及的工作时限不包括测绘机构返工和材料不全所占有的时间;对不足规定栋数的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收     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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