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良副市长在《齐齐哈尔日报》上撰文:
加强行政立法工作 促进房产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在《齐齐哈尔市城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副市长田国良在
文章强调了颁布施行《齐齐哈尔市城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必要性。一是《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解决房产交易市场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指出:多年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管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法律依据不充分,租赁管理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致使行政处罚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同时,现在的房产管理法律法规中还未就如何处理查封的房产、如何提前预见和规范房屋典当、房屋交换行为以及如何规范中介市场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明确,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地方立法上进行补充和说明。二是《办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立法的空白。指出: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我市《城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既借鉴了外省市的成功经验,同时又填补了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立法上的空白。三是《办法》的实施增强了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指出:颁布实施《办法》有助于根据我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的实际,将适合房产交易市场管理需要的各类法律规定综合起来,规范和指导实际工作。
文章要求《办法》实施后,要组织有关部门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学习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一要进一步明确哪些是自己管的,那些是由市场决定的,做到依法行政,既到位又不越位。土地、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分工协作。二要加大执法力度。指出:市建设局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的执法力度。对违反《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及时制止并坚决予以纠正。三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出:要理顺好行政相对人与执法门执法的关系,综合执法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关系。对《办法》实施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引起重视,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