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首批房屋登记官培训在哈尔滨开班,来自黑龙江省各地市、县级房产管理部门近700人参加了培训。市产权处30多名职工参加了本次培训,并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定于12月14、15、16日分三天完成。通过考试后,将获得房屋登记官资格并从事房屋登记工作。这次登记官考试是继去年房屋登记官资格确认之后,国家住建部第一次组织房屋登记官考试。实行房屋登记审核人员持证上岗是《房屋登记办法》确定的一项制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及上级文件要求,在房屋登记机关从事初审、复审、终审等具有房屋登记审核性质工作的人员,通过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成为房屋登记官后,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据悉,从2012年起,未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应调离房屋登记审核岗位。
市产权处一直重视房屋登记官的培训工作,已将登记官考试培训纳入到2011年职工冬季培训首要内容当中,由获得登记官资格并取得登记官专家库资格的职工和各部门主管主任分别进行辅导。为这次房屋登记官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提高了全处业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