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胡志强主任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认真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王宪魁同志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增强主动性、自觉性,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为民宗旨进一步确立,务实作风进一步弘扬,清廉本色进一步彰显,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中央精神与我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在“自选动作”上突出特色。他强调,处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中央和上级要求,带头开展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深入调研、加强指导,为全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做好表率。会议要求,市产权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扎实有效开展。办公室各工作组要充分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各分管主任为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好、落实好。最后,根据我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处党委成员集中进行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