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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金山《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声明

发文日期:2019-07-23 03:42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不动产 专栏:通知公告

于宝贤因保管不善,将原使用权人王金山坐落于龙沙区一厂合意13号楼03单元05层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证号:0247051号。现根据《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宝贤

2019年7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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