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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主动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文日期:2021-02-11 11:00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专栏:政策文件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主动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齐政发〔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拓展政府服务深度和广度,实现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常态化,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政府利企惠企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突出矛盾问题,满足市场主体多元需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部门联动融合,全方位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围绕市场主体开办、运营、退出三个阶段,以行业服务为主线,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一端”为依托,全面开展“送政策、送咨询、送信息、送问题解决方案”(以下简称“四送”)为内容的主动服务。

围绕商事、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服务全流程,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齐齐哈尔市”“鹤城在线”手机端配制企业专属网页,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化、个性化、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将传统的“企业找政府”转变为“政府找企业”。

围绕市场主体成长历程,各职能部门整理归集国家、省、市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效力的政策文件,摸排符合政策扶持的企业(项目),形成定向服务清单;各行业部门围绕生产要素、产业信息、技术指导、人才引进、法律咨询、管理培训等内容,编制行业服务指引,分类分阶段提供专业化对口服务。

三、实施路径

(一)建立线上并发协同服务机制。按照“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反馈信息”原则,线上以市场主体提出办理申请为触发点,审批主流程、服务辅流程并发运行。

主流程为第一途径,从办成“一件事”出发,事项链条各环节部门主动对接,简易事项直接流转、协同办理;复杂事项超前推送常见问题解决方案、实施材料预审,对预审通过的提供线上线下“打包服务”、一次办结。

辅流程为第二途径,根据市场主体的特征标签,办理过程中同步嵌入政策咨询、办事提醒、通知公告、信用警示等个性化政策信息推送;有特定诉求的,标注主题、联系方式后,后台自动流转到行业部门进行对接。

(二)建立线下帮代办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以有温度的感情、多途径的指引,真正做到“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各级办事大厅均建立帮代办服务中心,统一帮代办规范,按照授权即代办的原则,实现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帮代办覆盖市场主体确立阶段,包括企业注册登记、不动产登记办理的行政事项审批和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事项服务全过程。

线下帮代办服务内容、流程均与线上两个途径保持一致。

(三)建立办事质效跟踪调查回访机制。通过“好差评”和电子监察系统监测政务部门事项办理全流程,重点监测并发信息推送、反馈结果及审批后续服务。

各级办事大厅采取电话回访的形式,按照每月不低于办件总量70%的比例,对审批办结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满意度跟踪调查回访,调查结果计入“好差评”系统后台。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及后续定期监管事项进行跟踪服务、巩固完善,实行包容性、有温度监管。

坚持每半年为重点市场主体推送一次信用数据及评价结果;对存在失信或有信用风险的市场主体进行实时跟踪、及时修复。

(四)建立扶持市场主体成长访问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对口联络、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原则,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本级牵头联络部门,联络本行业相关市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配合。

根据市场主体营业收入、税收就业贡献、成长潜力等情况确定重点、一般、普通三类联络服务,分别确定联络名单、服务清单、成长计划及联络人。

建立沟通联系渠道,原则上重点类每季度至少访问1次、一般类半年访问1次、普通类一年访问1次。对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联络部门要第一时间建立工作台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依托于商事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精心部署,细化措施,以深化改革促进主动服务。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级营商部门牵头抓总,注重发挥牵头部门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主动服务的针对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市场主体开办、运营、退出三个阶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对业务人员、帮办代办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责任落实。事项首办部门要统筹办理责任链,平台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流程,消除“四送”服务环节空白点。各级各相关部门每半年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环办”)报送本地、本部门主动服务工作情况。

(三)定期评估考核。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后台数据分析和重点问题通报制度。市优环办按季对主动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回访,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每半年对政策梳理上报、主动服务机制形成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自评价和年度目标考核。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主动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齐政发〔202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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