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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发文日期:2023-09-22 10:11 发文来源: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专栏: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

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齐自然资发〔2023〕35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梅里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

 

 

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制度

 

在当前网络环境中,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尤为突出,从传统的单一保障方式向信息共享保护方向发展,各部门要在该领域积极合作,更好地识别潜在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能力,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通过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确保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准确、稳定、流畅传送,建立更加高效的不动产信息共享安全防御和解决方案。

第二条 强化信息共享安全保密措施。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数据进行保密,明确敏感信息在共享中的范围,严格保密控制与相关部门签订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协议,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技术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的保密性。

第三条 加强信息共享技术支撑。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平台技术架构的设计和实施,确保平台能够直接支持数据的集成上传,并能够对其进行安全审计和统一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的安全。

第四条 明确各部门相互关系和合作方式。在网络攻击的情况下,各部门能够相互协调高效应对,相关的安全部门快速准确地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控制网络安全事态的发展。

第五条 加强网络安全监视水平。通过分析大量安全数据,判断网络安全漏洞,提出防护措施。

六条 建立共享安全文化。各信息共享部门积极主动的开展学习和交流,建立相互信任关系,形成健康良好的信息共享安全文化。

    第七条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信息 安全职业操守建设,与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双管齐下,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安全制度落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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